抗议活动过程

一般信息

卖方在抗议和争议解决程序中所要求的时限如所述. 如果卖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遵循程序步骤, 该抗议/争端被视为撤回.

抗议,争端,决议

  1. 任何实际的或潜在的投标人, 要约人, 因招标而受到损害的提议人或承包商(投标人), 合同的评估或授予可以正式向大学的采购助理主任或代理代表(首席采购官)提出申诉。. 此类抗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在受害人员得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其送达首席采购主任办公室, 或者应该知道, 被抗议的行为发生的情况. 正式抗议必须符合本政策的要求,并应按照下文规定的程序予以解决.
  2. 根据本条规定及时提出抗议, 并在裁决前上诉, 除非首席采购官,否则大学不得继续进行招标或授予合同, 与使用部门协商后, 作出书面决定,立即授予合同是必要的,以保护大学的最大利益.
  3. 正式的抗议必须包含:
    1. 具体说明被投诉的行为被指称违反了州或大学的规定;
    2. 对涉嫌违反第(c)(1)款规定的州或大学要求的每项行为的具体描述;
    3. 对有关事实的准确陈述;
    4. an identification of the issue or issues to be resolved; and
    5. 论据和当局支持抗议.
  4. 如果抗议不能通过双方协议解决, 首席采购官将对抗议发出书面决定.
    1. 如果首席采购官确定没有发生违反规则或法规的情况, 他(她)应当书面通知抗议方和使用部门,并说明决定的理由.
    2. 如果首席采购官确定在未授予合同的情况下发生了违反规则或法规的情况, 他或她应以书面通知抗议方和使用部门,说明决定的理由和适当的补救措施.
    3. 如果首席采购官确定在已授予合同的情况下发生了违反规则或法规的情况, 他或她应以书面通知抗议方和使用部门,说明决定的理由和适当的补救措施, 其中可能包括宣布合同无效.
  5. 首席采购官对抗议的决定可由抗议方向大学商业事务副校长(VPBA)提出上诉. 对首席采购官的决定的上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且必须在首席采购官作出决定之日起不迟于10个工作日内在VPBA办公室收到. 上诉应限于审查首席采购官的决定.
  6. 首席采购官应在向VPBA提出上诉之前拥有该权力, 解决和解决有关征求或授予合同的争议.
  7. 未及时提出的抗议或上诉将不予考虑.
  8. VPBA以书面形式作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发行日期: 10/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