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勤及残疾

残疾学生应遵守与其他学生相同的出勤政策. 然而, 这是一个现实,一些学生有残疾,可能会导致缺课增加. 没有明确的指导是否必须放弃或延长出勤政策,如果残疾学生超过允许的缺勤次数. 然而, 教师有责任(1)通知学生他们的出勤政策, (2)与希望讨论出勤政策的学生会面, (3)解释他们为什么会或不会延长他们的出勤政策和这个决定的理由.

最有可能要求修改出勤政策的学生是那些偶尔发作的与健康相关的残疾学生. 这可能包括患有狼疮或纤维肌痛的学生, 镰状细胞性贫血, 癫痫疾病, 癌症, 偏头痛, 需要透析的条件. 患有精神健康障碍的学生如果症状加重,也可以要求修改出勤政策.

联邦法律要求学院和大学考虑合理修改出勤政策,以适应学生的残疾. 在作出这一决定时,必须回答两个问题:

  • 学生是否有直接影响他/她正常上课的残疾记录? 学生残疾服务将根据学生的医生或心理学家的文件审查做出这一决定,并在学生提交给指导老师的信中提供验证.
  • 出勤率是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吗? 出勤政策的修改会导致课程的根本改变吗? 学院在与学生残疾服务中心协商后做出这一决定.

学生残疾服务中心建议,有残疾相关需要灵活出勤的学生与他们的导师会面,讨论在多大程度上修改出勤政策可能对特定课程是合理的. 学生和老师应该清楚地了解残疾相关缺课可以提供哪些便利. 如果出勤是课堂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缺勤过度,因医疗或精神健康原因缺勤可视为一种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