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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程序手册
第二章-教员和学者
出版日期:2013年11月1日
出版日期:2020年10月26日
政策审查日期:2020年9月11日
政策所有者:学术事务副总裁


2.非终身教职人员非连任审查程序


I. 政策声明


在操作程序手册(跳)政策中指定的学术级别的非终身教职员工的非连任 2.02, 教员任命和头衔, 只会根据本政策及《世界杯官方app》第31008条所述程序进行覆核 规章制度 德克萨斯大学系统(UT系统)校董会主席. 


II. 基本原理


本政策中所述的程序提供了非终身教职人员非连任的结构, 可以对终身教职员工进行审查. 该政策与跳政策相辅相成 2.13, 终止和不再任命教员.


3. 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所有世界杯官方app非终身教职员工在跳政策中指定的学术级别 2.02, 教员任命和头衔,他们没有连任.


IV. 本政策的网站地址


http://www.pakata.net/hop/chapter2/2.III6.html


V. 相关法规、政策、要求或标准


世界杯官方app或UT系统政策或校董会规则 & 规定        

  1. UT系统校董会规则 31001, 教员任命和头衔
  2. UT系统校董会规则 31008, 终止教职员工
  3. 跳的政策 2.13, 终止和不再任命教员
  4. 跳的政策 2.02, 教员任命和头衔    

VI. 联系人


如果您对跳的政策 2有任何疑问.36, 非终身教职人员非连任审查程序,联络以下办事处:

教务长和学术事务副校长办公室
210-458-4110

7. 定义


终身教职员工:  与试用任用有关的教员职位,可以获得终身职位,但尚未获得终身职位. 跳策略2中包含了特定的终身职位头衔.02. 例如,助理教授、讲师和副教授被聘为没有终身职位的人.


8. 责任


  1. 总统
    1. 覆核向审裁处提出的书面要求. 如有需要,根据校董会规则31008(2)委任审裁处成员; 第四节. 听取审裁处的报告,并作出最后决定.
  2. 教务长兼学术事务副校长(教务长)
    1. 与教职员会面,审核不续约的决定.
  3. 审裁处主席
    1. 召集审裁处,并确保所有程序得以执行.

IX. 程序


审查非续任全职人员的程序, 终身教职人员名单列在下面的A到I中. 与审查有关的行动的首选时间表见K.

  1. 全职nontenured, 终身教职员工如果被告知不会再被任命,可能会向教务长提出申诉. 如果对不续约决定的指控与教务长有关, 总统将指定另一个人来审查申诉. 教务长或校长指定的其他个人将与教员会面并作出决定. 除非聆讯审裁处根据下文(B)及校董会规则31008(2)要求进行覆核,并予以批准 第六节.2, 不续期的决定将不受进一步审查.
  2. 只有在受影响的教职员工向校长提交书面请求,并详细描述所依赖的事实,以证明该决定是由于宪法或德克萨斯州或美国法律规定的非法原因而做出的情况下,听证法庭才会批准审查. 如果总统认定所指控的事实属实, 如果有可信的证据证明, 是否可以支持该决定是出于非法原因作出的结论, 这种指控应由听证法庭审理. 
  3. 学院参议院将从每所学院选出两名终身教职员工担任常设委员会成员, 没有要求或禁止同时成为教务委员会成员. 担任行政职务的个人, 包括副院长或助理院长以及系主任或分部主席, 会否有资格获教务委员会推选为常务委员会成员. 
  4. 根据校董会规则31008(2)的规定,校长任命一个由至少三名教员组成的听证法庭来审查申诉。 第四节. 聆讯审裁处的成员由教师组成的常设小组任命. 至少50%的常务小组成员将由教务委员会制定的程序选出,如8所述.C以上. 主席将任命小组的其余成员. 由校长任命的至少一名听证审裁处成员必须是由学院参议院批准的程序选出的常设小组成员.
  5. 该教员将被告知为法庭挑选的教员的姓名和日期, time, 以及听证会的地点. 该通知应在听证会前至少十(10)个工作日发出. 如董事规则31008所述, 教员不满意审裁处任何成员的公正或客观, 教员可能会质疑所谓的缺乏公平或客观性, 但任何该等质疑必须在聆讯日期前最少三(3)个工作天以书面形式向审裁处提出. 每个被质疑的成员将决定他或她是否能够公平和客观地处理此事, 任何被质疑的会员应自愿取消资格, 庭长将从上述常设小组中任命一名替代法庭成员.
  6. 如果委托人或委托人的代表提出足够令人信服的冲突,使其无法出席原定的日期和时间,则双方均有权要求更改听证会日期. 重新安排的请求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至少在听证会前五(5)个工作日提交. 请求重新安排的人必须复制请求上的另一个主体.  法庭主席将最后决定请求重新排期的理由是否足以令人信服,有理由改变排期. 如果选择新的日期和时间进行聆讯, 双方校长将在新日期前至少十(10)个工作日收到新日期的通知.
  7. 聆讯程序须符合校董会规则31008(2) 第四节, 除规则31008(2)所述的下列例外情况外 第六节.2:  
    1. 受影响的教职员工的举证责任在于通过更有力的可信证据来证明,该决定是出于德克萨斯州宪法或法律或美国法律规定的非法原因做出的.
    2. 除非受影响的教职员提供可信的证据,否则院方不需要说明受质疑的决定的原因或提供支持其决定的证据, 如果不, 证明该决定是出于非法原因做出的.
    3. 审裁处将根据聆讯上提供的证据,作出书面的调查结果和建议,并将该等调查结果和建议连同聆讯的笔录和证物一并送交主席.
    4. 总统可能会批准, 拒绝, 可以修改审裁处的建议,也可以根据聆讯记录作出不同的结论. 主席的决定是最后的决定.
  8. 聆讯程序指引
    1. 审裁处主席将在指定时间召开聆讯,并决定休庭时间, 午餐时间, 和休会. 审裁处可考虑到主审人的意愿,酌情决定聆讯是否公开进行.
    2. 审裁处主席将宣读一份声明,概述审裁处应遵循的程序. 主席将回答校长的提问, 他们的代表, 和证人就聆讯应遵循的程序.
    3. 凡非出席聆讯的主要证人,将被指示离开会议室,直至证人出庭作证为止.
    4. 主席将根据校长收到的书面听证请求,阅读教员的指控陈述.
    5. 教职员或其代表可致开幕词. 被控告的个人或其代表也可以作开庭陈述.   
    6. 该教员或其代表将首先陈述其案例, 通过证词和/或证物提供支持指控的信息. 教员传唤的任何证人也将由被投诉的个人或其代表进行询问. 当所有的问题都从校长完成, 审裁处成员可向证人提问. 当主审人或审裁处不再向证人提出问题时, 证人恕不出庭, 可能被召回.
    7. 被投诉的个人或其代表随后将陈述其案件, 通过证词和/或证物介绍信息. 传唤的证人将按上文第6项的同样方式接受询问.
    8. 在案例介绍期间,主席将:
      1. 确保遵循适当的程序;
      2. 对校长或其代表对程序提出的异议作出裁决;
      3. Identify all written documents presented by the principals or their representatives and retain them for further consideration by the Hearing Tribunal; and
      4. 确保所有的证词和问题都与具体的投诉有关.
    9. 在案例陈述结束时, 教职员工或其代表将被允许作结论性陈述, 不超过10分钟. 被控告的个人或其代表可以作结论性陈述, 不超过10分钟.
    10. 然后,主席将结束聆讯,交由审裁处审议, 哪些是私下进行的.
  9. 聆讯审裁处将在聆讯结束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建议和调查结果连同聆讯笔录和证物送交庭长.
  10. 总统可能会批准, 拒绝, 可以修改审裁处的建议,也可以根据聆讯记录作出不同的结论. 主席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11. 下面的图表反映了上述操作的首选时间线. 只有在证明有情有可原的情况下,才允许对指定的时间表进行变更:

行动

时间轴

教员向教务长表达不满.

在收到不再委任通知后的40个工作天内

教务长会见教职员.

在收到投诉后15个工作日内

教员向校长提交书面请求,由听证法庭进行审查.

在收到教务长回复后的15个工作日内

庭长委任审裁处.

在收到教职员要求听证的书面请求后30个工作日内

将审裁处全体教员的姓名和日期通知全体教员, time, 以及听证会的地点.

聆讯前十个工作天. 改期聆讯前十个工作天.

审裁处主席主持聆讯.

在法庭任命后尽快, 但须在通知审裁处成员后最少10个工作天内提交.

审裁处将书面建议和调查结果送交主席.

在聆讯后15个工作天内

总统发布决定.

在收到审裁处的建议后14个工作天内

 


X. 初始实施的特殊说明


没有一个


XI. 表单和工具/在线流程


没有一个


十二世. 附录


没有一个


十三世. 批准/日期修改


10-26-2020
11-01-2013